
日前,經潮州市委批準,潮州市紀委監(jiān)委對潮州市科學技術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黃曉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黃曉暉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與他人串供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長期違規(guī)收受禮品禮金;違背組織原則,在職工錄用方面違規(guī)為他人謀取利益;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侵吞、騙取公款,在企業(yè)專項資金申報、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黃曉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、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潮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、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,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黃曉暉開除黨籍處分;由潮州市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